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

財務管理審查作業辦法

109年7月1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109年7月1日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通過

  • 總則
  • 本會之財務管理作業細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本會之年度會計報告表如下:
  • 收支決算表。
  • 現金出納表。
  • 資產負債表。
  • 財產目錄。
  • 準備基金收支表。
  • 本會之會計簿分類如下:
  • 日記帳。
  • 每月分類帳。
  • 季報表分類帳。
  • 年度總表分類帳。
  • 本會之財務人員,由幹事兼辦之。
  • 幹事應依本辦法規定處理各項財務事宜(附件A),並依規定期限編制各類財務報表。
  • 本會之財務審查流程為幹事編制財務收支報表,呈交財務委員、秘書長、常務監事、理事長查核,監事會得視實際需要抽查之。
  • 幹事製作之財務收支表,不得有匿報或虛報情事,若有違反事由一律交由縣市政府警察局查處,一經查實,從嚴處之,不予寬待。
  • 本會財務會計之計算,以新台幣元為記帳單位,如屬外幣應折合新台幣為記帳單位。

 

  • 基金及預算
  • 為使本會財務更為穩定,應定期逐年提列準備基金,每年提列金額為前一年決算盈餘20%以內作為提撥金。但決算發生虧損時,得不提列。

前項基金及其孳息應專戶存儲,非經理監事會通過,不得動支。

  • 每年編列預算之流程,由各工作小組提報新年度之工作計畫,並依據編列新年度預算,經過常務監事審核後,由理監事聯席會審核通過,最後於會員大會會議報告並說明。

 

  • 收入
  • 本會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其標準及繳納方式依本會之組織章程規定。
  • 本會會員繳納之各項費用,於退會時,不得請求退還。
  • 會員繳納入會費、常年會費、研習會費用、證書規費,提供劃撥匯款及ATM轉帳和現金三種方式繳款。前者由學員或會員致郵局填妥劃撥單進行匯款,可於郵政劃撥帳戶收支詳情單確認款項入帳;後者由學員或會員ATM繳款及黏貼收據掃描回本會或提供帳戶後5碼,可於活期帳戶確認會員繳費款項入帳,現金繳納會依名稱及編號順序開立收據。
  • 學員報名研習會(付費課程),若學員因個人因素要求退課,研習會開課日之七天以前,與學會反應辦理退課事宜,扣手續費二百元(每學分)餘額退還;七天以內,不得退課,亦不得退費。若協會本身因故無法如期舉行,則全哦退還學員
  • 本會財務收入,存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屬郵政劃撥帳戶及華南銀行之定期、活期帳戶,不得存放於其他公私企業或個人銀行,並以隨收隨存為原則。幹事留存之零用金以不超過新台幣一萬元。

 

  • 帳務
  • 本會財務收入現金帳款者,均應依編號順序掣給正式收據,不得隱匿現金帳款並作帳於當月的現金帳中,均須留存根備查。

提用存款時,應由秘書長及幹事於領款憑證上共同蓋章。

  • 收據帳本分為現金(CASH,用電子檔案)、郵政劃撥(POST收支詳情單)和華南銀行的定存與活儲(綜合存款簿),共計三種帳冊,並將收據帳本編號依碼製表,另收據帳本不能銷毀須永久保留,若要銷毀須經過理監事聯席會議同意後可銷毀。

學員各式收據因故遺失,申請補開,須先追查正本,以影本方式加蓋「與正本相符」章核發。

 

  • 各項費用支付標準
  • 理監事和工作小組委員出席理監事會議時,依人民團體實施報法第五章規定列席人員執行職務,得參照政府機關所訂標準酌發出席費或按其交通工具酌發交通費。
  • 出席會議之交通費,於會議時給付當天票價來回車資,並將回程票根註明姓名及開會日期,一周內掃描票根回傳學會以利作帳作業。(若有來回高鐵票根就以高鐵費用支付;若只有單程高鐵車票僅核發一次高鐵票加回程台鐵自強號票價支付。若未寄(傳)回票根,由秘書長聯繫確認,因遺失或損壞則改以台鐵自強票價計算,並追補回差額。會議費用如下所示:

一、理監事(含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參加理監事會議,外縣市者得給交通費實報實支,若無票據者,則依台鐵自強號票價發給。

二、理監事代表學會參加政府機關、其他學會舉辦之會議者,出席費由主辦單位支付,旅運費實報實支,若無票據者則依台鐵自強號票價發給,若已有支領政府機關、其他學會舉辦之會議出席費及旅運費者,不得再支領本學會各項費用補助。

三、理監事會議餐費(含飲料)預算為每人一百五十元為限,惟每年一次理監事聚會會議聚餐費用得預算為每人八百元。

四、因應勞基法規定,幹事於非上班時間出席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時,依實際出勤時數於當月起算三個月內之上班是安排休假或補休。其餘上班日若有延長工時加班之事實,亦得依前述原則選擇補休或支領加班費。

  •   感謝及慰勉理監事對協會的貢獻,得撥付公關費用如下所示:

一、卸任理事長和財務委員紀念禮品預算三千元。

二、理監事和會務人員各類慰問金之領金額,依下表給付:

 

結婚

生子

住院

生日

理監事本人

2000

2000

2000

2100

-

理監事一等親內

-

-

-

1500

-

秘書長、幹事

2000

2000

2000

2100

-

秘書長、幹事一等親內

-

-

-

1500

-

    • 歲末贈送理監事及工作小組二千元禮金、禮券或等值之春節禮品。唯須年度出席次數達80%以上之理監事。
    • 三節(每年擇其中一次)贈送理監事及工作小組一千元禮品。由總務組納入工作計畫,秘書處執行。
    • 理事長得視情況使用公關費用,金額以每件二千元為上限。
    • 活動會員每年禮品於會員大會發放(親自出席者)或折抵活動,預算三百元為上限。
  • 理監事代表學會參加出國發表觀光文化或考查補助,每屆(2年)每人僅限申請一次,費用以一萬元為上限,申請人填具「出國申請單」送秘書處經常務監事核簽後,呈理事長核定。並經理監事會議報告通知支付。申請人需要出席理監事會至少達80%、承擔至少一項會務專案或培訓與宣導活動,且年度捐款(含勸募與業務回捐)至少二萬元,於返國後一個月內以領據核銷,並應完成研習會或參訪成果分享,不另支鐘點費。
  • 研習(討)會辦理之各項費用支出,參考主辦單位(如文化部、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等)補助核銷注意事項及本會專案預算規劃辦理。如下所示:
  • 每節鐘點費(以50分鐘計算)為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元,領據須註明「ooo年度以辦理所得扣款」。
  • 臨時工資部分,應檢附出勤簿,並詳細註明每人工作內容,受補助單位內部人員不得支領,工資以勞動部最新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標準編列(全日課程以8小時、半日課程以4小時估算)。名額每天以3人為限。領據須註明ooo年度以辦理所得扣款」。
  • 伍萬以上(含伍萬)主辦或協辦單位需求,由主責人員負責如期完成結案報告之撰寫,副本秘書室存查,必要時得由本會幹事協助辦理核銷事宜。
  • 第二十三條  雜支部分,含訂購便當、點心、茶水(含紙杯、茶包、衛生紙、文具、海報紙、講師停車費、郵寄物品回學會郵資…等),準備份量一活動總人數(含學員、講員、工作人員)。全日每天一千五百元,半日研習會八百元為限,並以領據單繳回學會。

 

  • 保管年限
  • 本會之各種憑證、帳簿、報表等之檔案保管依下列規定辦理:
  • 永久保管者:
  • 年度預決算案。
  • 各項基金之籌集及儲存、動支案件。
  • 財產目錄、登記簿、各種財產契約及權狀、財產之增減及其產權之變更案件。
  • 毀損報廢表。
  • 不動產之營繕案件。
  • 資產負債表。
  • 其他須供永久查考之財務案卷:年度總分類帳、電腦記帳之帳務明細、正式收據之留存根(收據帳本)。
  • 保管十年者:
  • 經費收支帳冊及分類帳(月報表、季報表)、傳票、憑證、備查簿。
  • 其他可供十年內查考之財務案卷。
  • 保管五年者:
  • 各種臨時憑證。
  • 短期借貸款項案件。
  • 其他可供五年內查考之財務案卷。
  • 保管三年者:各種日報表及其留底。

前項各款已屆滿規定保管年限之財務檔案,經監事會點驗後得製燒光碟存檔後予以銷毀,因其特殊原因,得將保管年限經理事會、監事會通過後延長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經理監事會議逐條審核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件A-收入支出作業流程指引

 

收入:(本會共有2個帳戶:郵政劃撥及華南銀行帳戶(ATM)

◎現金收入"開立三聯收據。

          "白色聯-留底;紅色聯-作帳;黃色聯-掣給繳款人。

◎郵政劃撥儲金帳戶"開立三聯收據。

          "白色聯-留底;紅色聯-作帳;黃色聯-掣給繳款人。

          "並將紅色聯私下,放入每月帳冊中作帳。

  郵政劃撥帳號

◎華南銀行帳戶"開立三聯收據。

              "白色聯-留底;紅色聯-作帳;黃色聯-掣給繳款人。

              "並將紅色聯私下,放入每月帳冊中作帳。

"若劃撥之款項為補助經費,並不主動開立收據,將由有需求之單位來電告知,才開立收據。已提供補助申請之企劃書或領據或該計畫相關之文件檢附給會計師即可作帳。

"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會將使用每月自動扣款的捐款金額在當月底左右入帳至本會華銀活儲帳戶中,並會在月初時郵寄上個月的收據表單,須將此單據列入當月的收支表收入的項目中。

華南銀行(石牌分行):代號008         帳號:152-10-024539-0

◎利息收入"郵政劃撥及華銀帳戶活儲每年6、12月份會分發利息,而華銀帳戶定存每月會分發利息,須列印華銀活期存款明細及郵政劃撥儲金帳戶收支詳情單,放入當月收支表收入的項目中。

 

*無論劃撥或銀行匯款,抬頭統一用「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

*繳交會費、報名費、活動費用者,於收到款項之當月開立收據;而信用卡捐款者,則於隔年三月採一次開立去年整年的捐款金額收據。

*現金收款、郵政劃撥及華銀入帳之收據使用編號均依收據本右上角N0.來記號,依順序使用,雖可跳號,但請儘量避免返回開立前面月份收據之狀況發生。

支出:

◎現金支出"購買協會必需品時,須有支付明細並開立發票統編:88101524  "並將發票或蓋有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收據(需蓋商家負責人章)黏貼至每月帳冊中作帳。

◎臨櫃匯款"填寫匯款單據。

"若款項大於1萬元(依第15條規定:幹事留存之零用金以不超過新台幣一萬元),則須蓋協會大小章,大章由常務監事蓋印、小章由秘書長蓋印。

"著名匯款事由,並將收執聯黏貼至每月帳冊中作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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